景區配電房安全巡檢標準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景區配電房的安全巡檢制度。
本標準適用于景區配電房的安全巡檢工作。
2 內容
2.1 對配電房高壓配電設備進行巡視,一般由兩人同時進行,人體與帶電體的安全距離不應小于0.30米。
2.2 巡視檢查時必須按巡視路線巡查,不得漏查。巡視時不得超越遮欄,不得進行其它任何工作。
2.3 進入配電房內巡視檢查時,應隨手關門,防止小動物進入。
2.4 配電室的巡視檢查應在每周五進行,檢查后認真做好巡檢記錄。
2.5 巡查設備時要精力集中,認真仔細,一般采用勤看、細聽和仔細嗅,對外殼接地的設備可用摸的方法及時判斷設備是否正常。
2.6 可在小雨或小雪天檢查線路是否發熱。
2.7 高溫季節或高峰負荷時,重點檢查設備發熱情況。
2.8 負責供電系統操作、巡查、維修、養護的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必須熟悉電氣設備情況和有關安全措施。
2.9 配送電建立24小時運行值班制度,加強巡查,做好巡查記錄;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在值班記錄及巡查記錄中注明;不能解決的問題及時上報領導。
2.10 配電設備由專職人員負責管理和值班,配電設備的停送電由值班電工操作。
2.11 配電房室內的消防設施須定期檢查,保持完好、有效,并有手持式氣體滅火器。無關人員須經上級領導許可方可進入。
2.12 加強日常清潔、維護、檢修,確保供配電系統正常,配套設施、設備、裝置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