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區環境保護標準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景區內空氣、噪聲、地表水和生活垃圾處理等方面應達到的標準,同時規定了標準執行過程中的各種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景區內所有景點。
2 內容
2.1 游客容量、功能分區
2.1.1 游客容量
2.1.1.1 嚴格執行景區總體規劃中對游客容量的要求,當游客數量達到最大值時,對人數加以限制,停止售票。
2.1.1.2 高峰期制定游客疏導、分流方案。
2.1.2 功能分區
2.1.2.1 嚴格按照景區總體規劃中功能分區的要求執行。通過功能分區,將風景區劃分為風景游覽區、生態保育區和旅游服務區。
2.1.2.2 對古樹名木登記造冊,落實保護復壯措施。
2.1.2.3 保護植被,加強綠化,維護生態平衡,落實環境保護、護林防火和病蟲害防治措施。
2.2 空氣質量
2.2.1 景區空氣質量達到GB3095-1996一級標準。
2.2.2 景區使用觀光車、電瓶船,旅游觀光巴士尾氣排放達到歐Ⅲ國際標準。
2.2.3 景點內飯店禁止使用明火,減少空氣污染。
2.2.4 賓館、飯店餐飲油煙經凈化處理達到GB18483-2001中得排放標準,使用可降解的餐具。
2.3 噪聲
2.3.1 景區噪聲排放達到《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的0類標準。
2.3.2 所有工程均在淡季或游客人數少的時候施工,并劃分施工時段,避免施工噪音給游客和居民造成不利影響。
2.4 地表水
2.4.1 景區地表水環境質量達到GB3838-2002 中Ⅱ類標準。
2.4.2 建設污水處理系統,生活污水處理合格后方能排放。
2.4.3 景區內各類經營場所統一管理,避免產生的污染物對地表水的污染。
2.5 生活垃圾處理
2.5.1 嚴格按照GB16889-2008標準要求對生活垃圾進行填埋。
2.5.2 嚴格按照GB18485-2001標準要求對生活垃圾焚燒污染進行控制。
2.5.3 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及時清運。固體廢物實行可降解、不可降解和危險固廢分類處理。
2.5.4 廢日光燈管、廢電池、廢機油、廢油漆等危險品進行集中無害化處置。對醫療有毒有害固廢,統一收集消毒,統一送醫療單位處理。
2.5.5 觀光巴士上提供可降解的塑料袋,方便游客使用。
2.5.6 垃圾箱分類設置,布公司合理,與周圍環境相協調。
2.5.7 環衛工對垃圾箱內的垃圾進行分類收集,保證垃圾箱內垃圾不滿溢。
2.5.8 服務區家庭賓館及住戶要實現廢舊物分類放置,達到垃圾處理的無害化、資源化的目的,最大限度地減少污染,提高景區的環境質量。
2.6 廁所
2.6.1 按景區總體規劃設置公共廁所,廁具采用環保、節能、節水型設備,排泄物實行無害化處理。
2.6.2 景區內公廁完好使用率100%,廁位設置符合要求。
2.6.3 在水源處、全封閉的服務區、停車場內的廁所一律采用水沖式,并建一定規模的化糞池,廢物排入景區的污水處理系統,嚴禁流入湖泊、河溪。
2.7 環境保護辦法
2.7.1 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的“三同時”制度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建設項目中的水土保持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
2.7.2 在景區內從事各項建設活動必須按照景區總體規劃進行,各建設項目必須進行環境影響評價。
2.7.3 建設項目必須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規定,辦理工程建設審批手續。
2.7.4 建設、施工單位必須采取有效措施,保護好周圍景物、水體、地形地貌和林木植被,施工場地應當文明整齊,不得亂堆亂放。位于游覽區內的施工場地應當設立圍欄,確保游覽安全。
2.7.5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施工單位應當清理施工現場,建設單位負責恢復植被。
2.7.6 景區內使用液化石油氣、電能、太陽能等清潔能源。
2.7.7 設置環境保護宣傳牌、標識牌,增強游客的環境保護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