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內審中,內審組針對站長、總技術負責人的變更,重點關注了廣州站管理層調整后帶來的變化、全面細致地檢查了站管理層與現場監測室、中心檢測室、生態與物理監測室等關鍵部室的質量活動全過程,涵蓋了管理和技術要素。同時結合全省生態環境系統專題黨課中省生態環境廳及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領導提出的加強實驗室管理的要求,重點審查了內務管理、人員管理、儀器設備管理、安全管理等要素的內容。針對內審中發現的問題,站領導要求各責任部室限期整改,并舉一反三,進一步深入開展自查自糾工作。
內審結果顯示,廣州站質量管理體系具備自我完善的能力和持續改進的機制,監測報告滿足有關法律、法規和檢測標準的要求。整體上,質量管理體系運作持續有效,成效顯著。
審核站長與總技術負責人
現場檢查
末次會議
(廣東省廣州生態環境監測中心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