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強化責任擔當,推進近岸海域污染防治
把近岸海域污染源治理當做一項根本的任務,進一步強化責任擔當,堅持科學治理、源頭治理、系統治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一是推進陸源污染治理。推進入海排污口整治納管,完成入海排污口全面分類核查并推進完成55個入海排污口的整治。完成第二輪中央環保督察中涉及入海排污口的整改事項,全面核對入海排污口成果數據并更正36個入海排污口信息和錄入3個新增入海排污口。加大海水養殖污染治理力度,配合省生態環境廳加快制定海水養殖排放標準,開展養殖尾水收集處理。完成2928家海水養殖場環評豁免登記及有關處置工作,基本實現全面納管。加快推廣海水養殖環保材料應用。二是強化海上污染治理。建立執法協作機制,會同潮州市海洋綜合執法支隊、潮州海警局簽訂執法協作機制,建立健全陸海聯動、優勢互補的協作配合機制。部署執法行動,召開2022年度海洋生態環境保護聯席會議,研究部署2022年度重點任務與工作計劃。強化經費支持,下達20萬元專項經費補助市海洋綜合執法支隊開展海上違法違規吊養等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專項執法行動。持續開展海上違法違規吊養清理整治行動,2022年第一季度累計清理海域違法違規吊養面積約8000畝。三是實施濱海岸線環境整治。壓實海灘清潔屬地責任,加強海漂、海灘垃圾清理等工作,探索建立“海上環衛”長效機制,2022年第一季度累計共出動人力近1320人次,清理垃圾雜物約1672噸。
二、積極主動作為,推進美麗海灣保護與建設
把“美麗海灣”保護與建設當做一項核心的任務,加快推進實現“水清灘凈、魚鷗翔集、人海和諧”的美好愿景。一是堅持規劃引領。編制完成《潮州市海洋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報批稿)》,確定以大埕灣為主體的第一階段“美麗海灣”建設內容。研究部署美麗海灣具體建設內容,推動《潮州市“美麗海灣”建設工作方案》編制工作,進一步細化美麗海灣建設各項舉措。二是積極爭取上級資金。指導饒平縣做好項目入庫等前期準備工作,積極爭取并獲省財政專項資金3000萬元支持,占全省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專項資金總額的20%,專項用于實施潮州市饒平縣海山島長溪灣生態環境綜合治理工程。三是加速推進已有項目建設。推進獲省財政專項資金1600萬元支持的饒平縣大埕灣海岸線生態環境整治項目,目前已成立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項目立項、初步設計和初步設計調整等工作,正在全力推進項目建設。四是學習借鑒先進經驗。積極參與生態環境部組織的“十四五”海洋生態環境保護規劃視頻交流研討會,學習其他地市“美麗海灣”保護與建設的先進經驗。主動對接有關專家,積極獲取“美麗海灣”保護與建設方面技術指導與支持,為潮州市“美麗海灣”建設工作提供更有力的保障。
三、強化服務意識,提升涉企服務工作水平
把提升服務效能當做一項重要的任務,堅定不移為群眾辦好實事,為企業做好服務,持續優化營商環境。一是開展近岸海域水質國控點位調整工作。為協調推動市重點項目建設與精準掌握近岸海域國控點位水質狀況,開展近岸海域水質國控點位調整前期準備、海水試監測、可調整位置選取和可行性論證等各項工作。二是落實好涉海工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嚴把環境準入關口,加強環評文件編制質量監管,深入指導企業修改完善環評文件,強化污染排放控制,落實污染源閉環管理,壓縮審批時限,將原本60個工作日的報告書審批和30個工作日的報告表審批壓縮為1個工作日,進一步提升審批效率。三是強化海洋傾廢監管。梳理并上報潮州市2022年海洋工程傾倒需求,為海洋工程項目預留廢棄物處置空間,并為依法依規處置非法海洋傾倒做好前期工作,2022年潮州市有海洋傾倒需求的項目共5個,總傾倒需求量為2175萬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