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建設實施方案
生態環境監測是生態環境保護的基礎,是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支撐。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建設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5〕56號)要求,加快推進全省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建設,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決策部署,圍繞“全面設點、全國聯網、自動預警、依法追責”的總體要求,形成政府主導、部門協同、社會參與、公眾監督的生態環境監測新格局,為我省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提供有力保障。到2020年,建成陸海統籌、天地一體、上下協同、信息共享的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全省生態環境監測網絡體系達到國際先進水平,基本實現環境質量、重點污染源、生態狀況監測全覆蓋;生態環境監測大數據平臺基本建成,各級各類監測數據系統互聯共享,監測信息統一規范發布,監測預報預警、信息化能力和保障水平明顯提升;監測與監管聯動機制和生態環境監測制度體系進一步完善。
二、主要任務
(一)統籌規劃,合理布局,分步建設全省生態環境監測網絡。
省環境保護廳會同有關部門統一規劃、分步建設涵蓋大氣、水、土壤、噪聲、輻射、生態等要素,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全省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在全國環境質量監測網絡的基礎上,整合、優化、補充全省生態環境監測點位,按照統一的標準規范開展監測和評價。構建衛星普查、無人飛機(船)詳查、地面核查相結合的監測體系,全面、客觀反映全省生態環境質量狀況。
1.大氣環境監測網絡。在現有城市站、區域站、超級站基礎上,進一步優化布點,加強站點建設,推進縣級空氣自動監測站建設,2018年底前所有縣(市、區)全部按新空氣質量標準建成空氣自動監測站。逐步建設路邊、碼頭、農村等空氣監測站點及垂直監測、遙感監測等專題站點,將機動車信息庫與大氣環境監測網絡聯動。在全國率先建設全省大氣復合污染成分監測網。提升揮發性有機物(VOCs)、重金屬監測能力。
2.水環境監測網絡。在現有大江大河干支流、省界河流、入海河流、主要湖庫及入庫支流監測斷面基礎上,進一步優化布點,加強對飲用水水源地、產業轉移園區、重大環境風險源下游等環境敏感斷面的監測,逐步補充主要江河、農村水環境、重要港灣及人類活動頻繁海域等監測斷面。開展跨行政區河流交接斷面以及公眾關注河段的水質與主要污染物通量實時監控。逐步開展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生物毒性實時監控系統建設。提升全省飲用水水源水質全指標監測、水生生物監測、地下水環境監測、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等化學物質監測能力。
3.土壤環境監測網絡。逐步建立以耕地、飲用水水源地和污染地塊等為重點的土壤環境監測網絡,涵蓋重金屬污染防治重點區域、主要農產品產地、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污染行業企業(含有色金屬礦采選、有色金屬冶煉、石油加工、化工、焦化、電鍍、制革、醫藥制造、鉛酸蓄電池制造、廢舊電子拆解、危險廢物處理處置、畜禽養殖場等)及其周邊地區、大型交通干線兩側、歷史污染區域等。建立省級土壤多功能樣品庫,提升全省土壤環境監測能力。
4.噪聲環境監測網絡。在現有城市區域環境噪聲、城市道路交通噪聲監測點位基礎上,進一步優化布點。在現有手工監測為主的基礎上推動噪聲環境質量自動監測。到2018年,珠三角各地級以上市功能區噪聲基本實現自動監測;到2020年,全省各地級以上市功能區噪聲基本實現自動監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