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6年底,全省各縣(區)全部建成了環境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并實現了統一第三方運維管理與數據聯網直傳。從2017年起,我省將在各城市(各設區市、楊凌、西咸、韓城)評價排名的基礎上,把各縣(區)空氣質量也納入評價、排名,并通過廳網站等方式向社會公開。為做好各城市、縣區環境空氣質量信息發布與公開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城市和縣區空氣質量評價數據來源
(一)城市空氣質量評價數據來源
以10個設區市、楊凌示范區、西咸新區、韓城市轄區的49個國、省控空氣自動站(41個國控評價點、8個省控評價點)監測數據為基礎,對13個市(區)空氣質量進行評價。9個國控對照點因監測數據不參與評價。
二、規范性引用文件
(一)《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
(二)《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技術規定(試行)》(HJ633-2012);
(三)《環境空氣質量評價技術規范(試行)》(HJ663-2013);
(四)《數值修約規則與極限數值的表示和判定》(GB/T 8170);
(五)環境保護部《城市環境空氣質量排名技術規定》(環辦〔2014〕64號);
(六)《沙塵暴天氣等級》(GB/T 20480-2006);
(七)環境保護部《受沙塵天氣過程影響城市空氣質量評價補充規定》(環辦監測〔2016〕120號)。
三、評價指標與排名辦法
(一)評價指標
小時(日)評價:6項主要污染物小時(日均)濃度、AQI指數、AQI指數排名、空氣質量級別和類別等。
月/季/年度評價:6項主要污染物月度/季度/年均濃度、綜合指數、綜合指數排名、優良天數、重污染及以上天數等。
(二)排名辦法
小時(日均)排名:小時(日均)數據按AQI指數由低到高排名。AQI指數相同時,依次按PM2.5、PM10、SO2、NO2、O3、CO濃度由低到高排名。
月/季/年度排名:按綜合指數由低到高排名。綜合指數相同時,按照優良天數由多到少排名。當前兩項都相同時,依次按PM2.5、PM10、SO2、NO2、O3、CO濃度由低到高排名。
(三)排名方式
小時(日均)排名:對各市轄區內縣區進行排名。
月/季/年度排名:分關中、陜北、陜南三個區域對縣區進行排名,其中關中地區67個縣、陜北地區25個縣、陜南地區30個縣。(根據《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陜西省大氣污染重點防治區域聯動機制改革方案的通知》(陜政辦發〔2015〕23號),寶雞市太白縣、鳳縣列入陜南地區進行排名。)
四、信息發布及公開方式
(一)實時信息發布
1.發布途徑:省環保廳官方網站“陜西省空氣質量實時發布系統”、“陜西環保”微信、微博、“陜西空氣質量”手機APP。
2.發布頻次:1小時更新一次。
3.發布內容:各城市、縣(區)小時濃度、AQI和污染類別及健康提醒、按照AQI排名、優良天數、站點濃度、各城市近3天空氣質量預報及健康提醒。
4.發布形式:在目前已運行的“陜西省空氣質量實時發布系統”平臺上增加縣區監測信息和縣區站點信息展示。顯示城市間按實時AQI由低到高排名;顯示本市內縣區間按實時AQI由低到高排名。微信、微博、手機APP和廳網站排名方式一致。
(二)月/季/年度發布
1.發布途徑:省環保廳官方網站和主要媒體。
2.發布頻次:每月10日前發布一次。
3.發布內容:《省環保廳發布2017年1~X月及X月全省環境空氣質量狀況》。公布關中地區67個縣區中環境空氣質量分別較好和較差的10個縣區;陜北地區25個縣區中環境空氣質量分別較好和較差的5個縣區;陜南地區30個縣區中環境空氣質量分別較好和較差的5個縣區。
五、市、縣環保部門數據獲取方式
從2017年起,市、縣(區)環保部門可通過“陜西省空氣質量聯網監測管理平臺”查看本轄區所有站點實時空氣質量監測數據和經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省環境監測中心站審核確認后的數據;可通過每月陜西省環境保護廳辦公室印發的《環??靾蟆凡榭疵總€縣區6項指標月均濃度、綜合指數及區域排名、優良天數等。
各市、縣可通過多種方式發布本轄區內空氣質量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