穩經濟保增長促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寧環發〔2022〕33號
各市、縣(區)生態環境局(分局),廳機關各處室、派出機構,各直屬事業單位:
《自治區生態環境廳關于穩經濟保增長促發展的若干措施》已經黨組會審議通過,現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寧夏回族自治區生態環境廳
2022年6月2日
(此件主動公開)
自治區生態環境廳關于
穩經濟保增長促發展的若干措施
為深入貫徹落實全國穩住經濟大盤電視電話會議精神、生態環境部相關部署要求以及自治區黨委、政府關于穩經濟保增長促發展安排部署,全區生態環境系統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強化大局意識,以等不起的責任感、慢不得的緊迫感、坐不住的危機感,充分發揮生態環境系統促進保障經濟發展職能作用,聚焦中心,圍繞目標,快速行動,狠抓落實,助力企業紓困解難、持續平穩生產,全力保障經濟社會大局平穩健康發展,提出以下十項工作措施。
一、加強生態環境準入服務引導。對重大項目和民生工程,圍繞需求搶時間、抓進度,前移關口、延伸服務,提前介入項目環評工作,前置梳理項目難點。用好用活環評審批政策,落實《自治區生態環境廳建設項目環評告知承諾制審批規程》等政策,對不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險品的倉儲、物流配送等10大類30小類項目納入豁免管理;對環境影響總體可控、受疫情影響較大、就業密集型等民生相關部分行業的17大類44小類項目納入環評告知承諾制審批改革試點,不經評估審查直接審批。
二、合理調整分級審批權限。出臺《寧夏回族自治區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分級審批規定(2022年本)》,在充分考慮各地環評審批部門承接能力的條件下,上收部分“兩高”項目、涉重金屬重點行業項目、單獨立項的需要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的人工湖項目審批權限;下放稀土深加工、汽車整車制造、大型主題公園、地方級高速公路、擴建運輸機場、氧化鋁等項目環評審批權限,使建設項目環評分級審批規定更加科學精準。
三、推動環評審批提速增效。建立并動態更新國家層面、自治區層面和利用外資層面重大項目環評審批服務“三本臺賬”,對納入臺賬的項目拉條掛賬,實行清單式管理。全面開辟重大基礎設施、民生工程、重大產業布局、能源保供等項目環評審批“綠色通道”,實行即報即受理即轉評估,在法定審批期限內進一步壓縮審批時間。繼續增加規劃環評與項目環評聯動區域范圍,擴大環評告知承諾和環評豁免實施范圍,轉變環評管理方式,減少審批環節,提升審批效率。
四、加快推進生態環保項目建設。堅持自上而下,謀劃推動一批生態修復、污染治理、綠色發展重大項目,主動申報中央儲備庫,積極爭取中央環保專項資金。建立生態環境項目調度機制,逐月調度項目推進實施情況,對已分解落實到具體建設項目的工程,要明確項目準備時間、開工時間和建設周期,倒排時間節點,有序推進;對項目預算執行不力、實施進度緩慢的進行通報;對已下達資金無法實施的項目,督促指導相關市縣調整項目或協調自治區財政收回資金重新安排。
五、加強政銀合作,擴大有效投資。充分發揮行業管理優勢,擴大與區內商業銀行、開發銀行等金融機構的合作力度,進一步深化“銀政企”合作機制,助力打通綠色環保企業融資壁壘,推動我區首個生態環境導向開發模式(EOD)項目落地實施。依托于生態環保金融支持項目庫,促進市場化綠色信貸規模逐步增長,擴大生態環保領域有效投資。
六、落實監督執法正面清單。發揮好守法企業示范引領作用,實施包容糾錯審慎監管、分類監管、差異化監管,充分利用在線監控、視頻監控、無人機巡查、遙感、大數據分析等智能智慧手段開展非現場檢查,對守法企業無事不擾,將執法力量優先投向高風險、高污染企業,提高執法精準度。指導各地落實國家重污染天氣分級管理要求,完善應急減排清單,重污染天氣應急期間依法精準實施差異化減排措施。
七、完善優化生態環境執法方式。健全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實行環保投訴、風險隱患、應急處置統一調度指揮機制,實現生態環境監管閉環式管理。規范行使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落實有溫度執法和首違免罰制度,對環境違法行為輕微且未造成環境危害后果的情形,依法不予處罰,指導幫扶企業及時整改落實。審慎采取查封、扣押和限制生產、停產整治措施,嚴格禁止生態環境執法“一刀切”,堅決避免以生態環境保護為借口緊急停工停業等簡單粗暴行為。
八、加強企業環保幫扶指導。積極主動對接企業需求,暢通日常聯絡渠道,建立項目審核專家庫,做實跟蹤服務機制,指導幫助辦理各項環保手續。持續開展“送法規、送政策、送技術”服務企業專題活動,組建專家型指導服務團隊到重點產業園區、重點排污單位等現場開展“一對一”幫扶服務和指導問診。以產業園區等工業集聚區為重點,向企業、園區提供一體化環保服務和解決方案。
九、優化總量控制指標調配。積極指導建設單位優化項目工藝,最大限度削減污染物排放量。項目所在區域環境質量不達標或無環境容量的,指導各地制定配套區域污染物削減方案,采取有效的區域污染物削減措施,為重點項目落地騰出足夠環境容量。建立政府儲備排污權指標調劑機制,推動建設項目總量指標通過交易獲得,推進協調解決重點關鍵項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
十、切實轉變工作作風和服務方式。大力發揚“嚴細深實勤儉廉+快”的工作作風,結合“四送五到”結對共建活動,嚴格落實督查檢查統籌合并、調查研究聯合歸類要求,輕車簡從、“四不兩直”深入基層、問計企業、情注群眾,全面了解掌握項目審批卡點、企業生產堵點、百姓生活難點,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共克時艱、共破難關、實現穩經濟保增長促發展上來,矢志為經濟社會平穩健康發展貢獻生態環保戰線力量。
各級生態環境部門和各相關處室(單位)主要負責人作為第一責任人,要牽頭抓、親自抓,加強統籌部署,組織落實各項措施,推動解決存在的難點堵點問題,保障各項措施落地見效。要加快建立健全“一個窗口對外”服務機制,鞏固提升服務重大項目能力和成效,確保服務經濟穩定增長工作措施落實到位。廳辦公室要加強統籌協調,全面掌握各項措施實施進展情況,將各項措施落實情況納入督查和考核內容。